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要求:依据《建筑法》第13条规定,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、专业技术人员、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,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,经资质审查合格,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,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。
工程合同管理系统的资质管理,用于管理各种资质的名称,取得发放,取得方式,借出及归还情况等等。
如上图所示,打开工程合同管理系统后,点击【进程管理】-【资质管理】进入。然后点【增加】,在弹出的【资质管理】窗口,从【合同ID】那里选中要增加资质管理的合同,把证书名称,使用公司,身份证等信息记录好。如果是要借出,登记好【借用人】和【借用时间】, 以及跟踪电话,发放情况等。都记录完之后点【确定】会增加一条借出记录。
当资质归还时,可以选定要归还的资质记录,点【编辑】,把把记录情况【归还日期】、【归还人】点【确定】,即可完成资质的归还操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