繁體中文
  新闻搜索
 
  热门新闻
合同管理制度模板(一)
发布者:admin发布时间:2021-04-12 11:42:43阅读:1054

合同管理制度模板(一)

说明:本合同管理制度适合大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,可以结合好的合同管理系统来落实本合同管理制度模板的实施。

为加强合同管理,避免失误,提高经济效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 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,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,制订本制度,本文档将分为三个部分来解说。

一、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。

二、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,搞好合同管理,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,都有积极的意义。各级领导、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,都必须严格遵守、切实执行本制度。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,共同努力,搞好公司以"重合同、守信誉 "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。折叠 合同签订

三、合同谈判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与经办人共同参加,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。

四、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政策及有关规定。对外签订合同, 除法定代表人外, 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,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。

五、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,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。

六、签订合同必须贯彻 "平等互利、协商一致、等价有偿 "的原则和"价廉物美、择优签约 "的原则。

七、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,一律采用书面格式,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。

八、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、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、具体,文字表达要清楚、准确。

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 :

1、开头部分,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、 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。

2、正文部分 :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、建设工期,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,工程质量、工程造价、技术资料交付期间、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,拨款和结算、竣工验收、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、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;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、 技术标准和质量、 数量、包装、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、交货期限、地点及验收方法、价格、违约责任等。

3、结尾部分 :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,原则上不使用公章,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,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;合同的有效期的生效日期不得早于双方的签署日期。

九、签订合同 :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,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。

十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,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, 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、 损公肥私、谋取私利,违者依法严惩。

十一、合同在正式签订前, 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,方能正式签订。

合同审批流程

十二、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:

1、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。

2、标的超过 50 万元的;投资 10 万元以上的联营、合资、合作、涉外合同。合同由董事长审批。

3、标的超过公司资产 1/3 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。

十三、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,拟订初稿后必须

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。 重要合同必须经法

律顾问审查。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:

1、合同的合法性。包括 :当事人有无签订、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;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、政策和本制度规定。

2、合同的严密性。包括 :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 ;当事人双方的权利、义务是否具体、明确 ;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。

3、合同的可行性。包括 :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、条件 ;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;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。


十四、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,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、批准,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,或请公证处公证。

折叠 编辑本段 合同履行

十五、合同依法成立,既具有法律约束力。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、人员都必须本着 "重合同、守信誉 "的原则。严格执行合

同所规定的义务,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。

十六、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, 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。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, 一般应以物资交清, 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、价款结清、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。

十七、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、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。否则,造成合同不能履行、不能完全履行的,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
合同变更解除

十八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碰到困难的,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, 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。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, 解除合同时, 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。

十九、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、解除合同的,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,从严控制。

二十、变更、解除合同,必须符合《合同法》的规定,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。

二十一、变更、解除合同的手续,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。

二十二、变更、解除合同,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 (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、函电、电传等 ),口头形式一律无效。

二十三、变更、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,原合同仍有效,仍应履行。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。

二十四、因变更、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,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,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,并在变更、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。

二十五、以变更、解除合同为名,行以权谋私、假公济私之实,损公肥私的,一经发现,从严惩处。

扫码关注

超易软件公众号
点击我开始咨询
客服528: 
点击我开始咨询
客服408: 
请扫我

微信客服1
电话:020-82327296
手机:13570098458
扫码添加客服

微信客服2

联系电话:020-82327296 ,13570098458   QQ:52813524  515044158  

微信:13570098458 13694203350

广州市超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黄村东路8号启星商务中心C区A栋3楼
2001-2024 Copyright 粤ICP备12040267号-5 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4912号

欢迎加V咨询,留言必复,手机微信号同步
微信扫描咨询

客服:13694203350

客服:13570098458
扫码关注

超易软件公众号
固定电话:020-82327296